一、专业简介
专业名称:广播电视学
英文名称:Broadcasting and TV
专业代码:050302
学科门类:文学
广播电视学作为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下设的二级学科,是研究广播、电视及视听新媒体传播现象和传播规律的科学。本专业以视听内容产制与营销、视觉文化创意为核心,重点研究有声语言、视觉符号的特性、功能及其运用,探索视听传播的发展前沿与趋势、经营与管理等。
二、培养目标和要求
1.培养目标
培养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方向,具有全媒体新闻传播知识和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以及具有全球视野和跨文化传播能力的新型视听传播人才;培养具有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以及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发展潜力的新闻传播专业领军人才。
本专业毕业生适合进一步深造,参与新闻传播理论的研究和教学工作;或者从事网络视听新媒体内容产制与营销工作,能够胜任在广播电视台、新闻传媒集团、互联网企业、党政机关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创意策划、采编运营、播音主持、新闻传播管理、公关广告和用户调查分析等工作。
2.培养要求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严谨,积极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了解国家在广播电视传播方面的有关法规和政策,具有较强的政治敏感和专业素养;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高的视听文化素养、较强的文字功力、较高的现场采访技能、熟练的摄像剪辑能力、准确清晰的语言表达能力、熟练的新媒体运用技巧和一定的管理才能;具有良好的外语应用能力和使用传播新技术的能力,能够熟练地运用多媒体进行整合传播。
(3)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熟悉文献检索、数据库应用等基本方法,掌握基础的调查统计方法。
(4)身心健康。
三、学制学位
本专业基本学制为四年,实行弹性修业年限制度,学生在校修业年限可以提前至三年或延长至六年,修满规定的学分准予毕业。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四、学分要求
总学分:159学分。具体分配如下:
(一)课堂教学学分:137学分。其中,公共基础课35学分;通识选修课不少于12学分;专业基础课12学分;专业核心课38学分;专业拓展课不少于30学分;学生自选课程不少于10学分。
1.专业拓展课采用课群形式,分为七大课程包,学生必须选够30学分。其中,“新闻与传播学课程包”选修不少于6学分;“新媒体课程包”选修不少于4学分;“内容创意与创作课程包”选修不少于4学分;“影视文学课程包”选修不少于4学分;“人文社会科学课程包”选修不少于4学分;“研究方法课程包”选修不少于4学分;“工作室课程包”选修不少于4学分。
2.学生自选课程以学生个人兴趣为导向,既可在专业拓展课课程包中任意选课,也可以跨学院选课,不少于10学分。
(二)专业讲座学分:邀请资深传媒学者、学界名师、业界名家以及管理部门有关负责人开设专业系列讲座,介绍最新研究成果、学术和业界动态,开拓视野,增加见识。学生在四年内听够12个讲座可获得2学分。
(三)非课堂教学学分:20学分。其中实践教学类14学分;毕业论文(设计)6学分。